半成品存储及外运
1.0 半成品应分区存储,并设置标识。
1.0.1 半成品指的是大件垃圾中经过回收处理之后,存在回收利用价值,且有下游企业原意接收的物料。
2.0 应建立半成品外运的流程规范,禁止私人外运与售卖。
3.0 外运应做好登记存档,包括外运日期、外运量、下游接收单位等信息。
4.0 外运物料运输车辆应使用密闭式车辆,保持外观干净整洁,厢体应标注收运公司名称、联系电话、监督电话、车辆编号等基本信息。
5.0 外运车辆应安装行车记录仪,以便对外运过程进行实时监控。
6.0 驾驶员应按规定线路完成运输作业,因交通管制或客观因素必须改道行驶时,应及时上报管理部门。
7.0 输出和接收半成品的单位应有交接手续,实行联单制度管理。
2.0——7.0 对半成品的外运提出规定。应设置专人管理半成品的存储和外运,外运时一定要按照正规流程操作,严禁在外运过程中擅自处理半成品。